第十六章 文学青年社交聚会

作者:李千重 | 发布时间:2019-08-25 07:57 |字数:5017

    第十六章    文学青年社交聚会

    三月下旬的一天晚上,谢芳仪刚刚回到家中,余若荻便递了一封信给她:“喏,郭总编又给你写了信来。”

    谢芳仪笑道:“多谢了。”看了一下落款,果然是郭维淮。

    “你不赶紧拆开看看?”

    “急什么,左右不过是稿件的事情,已经这个时候,倒是赶快做饭是正经。”

    余若荻一笑,姐姐如今崭露头角,态度便从容了许多,从前可是得了杂志社的信,便迫不及待地马上要拆开来看呢。

    吃过晚饭之后,余若荻正在用丝瓜络蘸了肥皂液洗着碗,忽然一阵脚步声传来,然后便是姐姐喜悦万分的声音:“秋秋,郭先生请我黄花节过去吃饭呢,还说要介绍一些文学界的朋友给我!”

    余若荻手上的动作顿时停顿下来,心中快速计算了一下:“哦,三月二十九号啊,那么就是下个周五咯,姐姐你要准备好啊!”

    “哎呀,这样一说,真的是有一点紧张呢,人家都是很有学问的人,可是我,连师范学校也没有读下来,而且也只是业余时候写一点东西,无法与专业人士相比呢。”

    “郭先生既然请了你,就说明他认为姐姐的水平是足够的啊,况且这又不是什么文艺锦标赛,要每个人交一篇稿子,评出冠亚军来,只是朋友们坐在一起喝喝茶聊聊天之类,要说我们在这里,朋友极少,能够多认识一些人也是好的,况且姐姐整天两点一线,除了戏院就是家里,到外面散散心也是促进一下文思,免得灵感枯竭,姐姐的这份稿酬对于我们也是十分重要的。”

    谢芳仪:秋秋你的结论总归是离不开钱。

    余若荻十分现实地继续盘算道:“虽然是郭先生请客,然而空手是不好的,总要带一些礼物过去,郭先生是报界闻人,这一次不好带食材了,等我想一想,我们去年秋天熬煮的蜂蜜橘皮茶还有一瓶,便拿那一瓶过去吧,这样便显得比较别致了,很快便要入夏,用这样的橘皮蜂蜜来冲水喝是很好的。”

    前世余若荻最喜欢韩国的蜂蜜柚子茶,这一世空间里没有种植柚子,然而将红红的橘皮切碎煮烂,再配合上橘肉,一起浸泡在蜂蜜之中,味道也是不错的啊,冬天的时候泡了温泉之后,喝一杯这样的蜂蜜水果茶,既补充水分又补充维生素,感觉整个身体都滋润了。

    余若荻快快地洗完了碗,然后擦净了手,眼珠儿一转,说道:“我赶紧去收丝瓜水,昨天晚上砍的藤呢,现在应该有许多水流出来,姐姐用这个赶紧敷一下脸,这一周要好好保养皮肤哦,那一天一定要光彩照人地去赴宴。”

    谢芳仪:我这不是青年作家座谈会,是去参加上流社会艺术沙龙了,很“资产阶级情调”啊。

    菜圃中有一架丝瓜,这是空间中常年种植的东西,因为要用丝瓜水。

    揭开瓶口遮挡灰尘的绵纸,只见瓶子里已经贮存了大半瓶丝瓜原液,余若荻对于这个时代的护肤品信心不是很足,更何况还要存钱,因此护肤品能自制就自制,润肤膏是没有办法的事情,必须在外面买,然而爽肤水她便是用的这种纯天然丝瓜原液,里面还不添加防腐剂,每次收集的时候,格外注意的是擦干净藤蔓,还有玻璃瓶的消毒卫生,一定要用热水烫过了容器才好。

    余若荻兴冲冲拿着玻璃瓶回到山洞中,催着姐姐调和了蜂蜜敷一下面膜,谢芳仪十分忸怩,只肯将丝瓜水擦在脸上,余若荻还托着腮在一旁说道:“姐姐到那天要化妆的吧?要不要买一支唇膏?就买蜜丝佛陀的口红吧,闺秀小姐们都用它的。”

    谢芳仪笑道:“更加的离谱了,我又不是到好莱坞拍戏,涂那个做什么?不过是年轻的朋友们吃一餐饭结识一下,很随意的事情,给你这样一忙,倒好像是多么盛大的交际场一样。”

    余若荻眨着眼睛:“总要打扮一下的吧?姐姐正在青春年华,连一支口红都没有,实在太过委屈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如给你买一支?”

    “唉,算了吧,我懒。”二十岁的身体,五十岁的沧桑,现在整天想着的就是木工活儿。

    谢芳仪兴奋了一阵,写了回信说自己一定如期打扰,然后放在一边准备第二天寄出去,然后便定了定神,坐下来开始看书。

    时间过了一周,到了三月二十九号这一天,上午十点多的时候,谢芳仪出了门,她今天穿的是一件崭新的阴丹士林长衫,那是春节的时候刚刚做的罩衫,谢芳仪十分喜欢阴丹士林布,那是一种很单纯的青蓝色,鲜灵而素雅,宛如清晨的湖水,是那样的清澈而浓烈,青年女子穿起这样的长衫,既透出活泼,又有一种文雅稳重,非常的得宜。

    余若荻在后面叮嘱道:“到了那里,多吃菜少喝酒,最好是不喝酒,喝一点饮料便好了。”

    谢芳仪袅袅婷婷地转过身来笑道:“晓得了,放心吧,定然不会弄到醉醺醺地回来,今天宝宝就麻烦你了。”

    刚刚送走谢芳仪,余若荻在外面坐了一下,似乎是没有特别的动静,她正想要回到空间里,料理一下早上刚刚挤出来的羊奶,忽然便听到有人敲门。

    余若荻:幸好我在外边多停留了一会儿。

    打开门,门外站着的居然是丁香,手里还拿着一把铁茶壶,丁香看到余若荻,对着她就是一笑:“余小姐,能和你借点热水吗?我刚刚回来的,懒得再折回到巷子口去买,等我回头买了就还给你。”

    余若荻点了点头:“是昨天晚上的水,可能不太热了,你将就用一下,一点热水,不必提什么还不还的。”

    余若荻转身在桌子上取了暖水瓶,将里面的水都倒进了那揭开盖子的大大的铁壶。

    丁香倚在门框上,笑道:“那一天我劝你入行,现在想想幸亏你没有做,否则不好向同行借水的。”

    “哪有这么多说法,连水都不能借的?”

    丁香咯咯地笑了起来,那声音倒是极为清脆的,好像两根骨头棒在彼此敲击:“余小姐,有些事情,我还是不和你说得太明白的好。”

    余若荻一听,就明白不是好话,自己本来以为是好像广东人的说法,水代表财富,因此借了水便是借了财,然而看来似乎不是这样。

    这时一瓶水已经倒完,余若荻将茶壶的铁盖盖好,提起壶来递给了她,丁香道了谢正要走,那边戴凤提了一篮衣服走了过来,经过这门口的时候看了丁香一眼,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丁香撇了撇嘴:“戴大姐,你又叹什么气?每次见到我就是叹气,难怪最近运气这么不好,接的活儿都是瘦瘠瘠的,有骨无肉,没有一条大鱼,都是小杂鱼。”

    戴凤摇着头,道:“丁香啊,你不要怪我说你,干你这一行,是少有人活过三十的,你今年可二十七岁了,早一点退步抽身吧。”

    丁香从鼻子里哼了一声,冷笑道:“戴大姐,你在说笑话吗?我除了干这个,还能干什么?你不要觉得我苦,其实我过得好得很,在工厂做工,一天累死累活,也不过是赚几角钱,我一个晚上便赚一块钱。做工也有累死的,也有给工头看上,逼着干了那事的,清白了些什么?还不如爽性干这个,来得更自在一些。像我们这样的人,从良也难,我活一天便快活一天,街死街埋,路死路埋,倒在阴沟里就是棺材。”然后转身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余若荻马上想到了自己曾经学过的课文——包身工。

    到了下午三点多的时候,谢芳仪终于回来了,余若荻从两点便带着宝宝在外面等她,听到扣门声,便放下书去开了门,只见姐姐满面春风,十分愉快。

    两个人关了门进入空间,余若荻笑着问:“如何?谈得很开心吗?”

    谢芳仪连连点头,倒了一杯水,一口气喝干,说道:“从前只是闭门造车,如今见了那些有才华的人,才发觉自己的见识真的很浅陋呢,明明都是差不多的年纪,但是人家的学问就是要高出我许多,谈论起问题来一条一条的,都有理论,好像又重新回到了学校一样。郭总编是个很亲切的人呢,虽然名望很高,却没有什么架子,他的妻子萃芬女士还给我们弹了一段钢琴,非常好听。对了郭先生很喜欢我们的蜂蜜橘皮茶,他有一点气喘症,正适合喝这个来润肺。”

    余若荻笑道:“姐姐这一次出门,心胸开阔不少,原来郭先生有支气管炎的底子啊,入了秋我们熬梨膏糖,虽然未必治病,多少是个心意。”

    谢芳仪又点了两下头:“大家都说,我的那一篇《青春之歌》写得很好,鼓励我以后多多写作呢。”

    “姐姐已经很努力了,每天只要有时间就写东西。好了姐姐,你带一会儿宝宝,我去外面刨木头,今儿要钉一个椅子出来。”

    谢芳仪自从参加了那一次的聚会,果然是写作的激情更加旺盛,每天晚上吃过了饭,便是坐在灯下写字,周日的时候也是从早写到晚,随着天气日益变暖,她便将写作的场所移到外面的竹林里,这里乃是自然光线,十分明亮,适合人目读书写字,连余若荻都是如此,将许多事情搬到了竹林里面来做,还在里面搭了一个简单的竹棚,倘若天气有一点点小雨,在这里仍然不碍事,这样也节省了山洞里的蜡烛。

    五月初的时候,空间中的早稻早已种植完毕,到现在稻秧已经长得很高,到了中午的时候,余若荻从另一块水田里拔出两条腿来,两只长筒橡胶靴上面沾满了泥浆。她是绝不敢赤着脚下田的,因为担心血吸虫病,虽然湖水池塘里似乎没见过有钉螺,螺蛳倒是有的,用辣椒爆炒了是很好的小菜,然而好在至今没有看到钉螺,不过纵然如此,余若荻也不敢掉以轻心,日常下水田都是全套防护,还戴了一副橡胶手套,就是那种电工用来绝缘的,插秧慢点就慢点,血吸虫病染上了可是要命的。

    余若荻摘了手套换了鞋子,来到竹林之中,谢芳仪看到她的身影,冲着她一笑:“秧苗都插好了?”

    余若荻点头道:“差不多了,下午再干一个时辰,就可以全部干完。宝宝,你怎么样?这一个上午和鹅阿姨玩儿得好吗?”

    竹棚旁边用竹条围出一块空地,有一只白鹅正在里面嘎嘎地叫着,在它身边便是坐在草编席子上的宝宝,正抱住白鹅的身体咯咯地笑。虽然暂时没有养猫,然而余若荻发现宝宝对鹅很有兴趣,但凡抱她到外面来,总是盯着一群鹅在看,还伸出两只小手不住地要抓,偏巧有一只雌性的大白鹅也很喜欢这个人类幼崽,于是将活动空间挪到外面之后,余若荻便将那只白鹅带过来,让它陪着宝宝玩耍,亲近大自然倒是罢了,这样子确实节省了姐妹两人的时间。

    孩子听到了她的话语声,转过头站起来便蹒跚着向她跑来,口中叫着妈妈,余若荻伸出两只手接住了她,一把将她抱起来,好家伙,真沉呢,大概有二十几斤了,幸亏自己如今已经干惯了农活儿,否则还真不容易如此轻松地抱起来。

    谢芳仪含笑看她抱着孩子玩耍着,想了一想说道:“秋秋,为什么一定要种三季稻呢?其实单单是早稻,加上小麦也很够我们吃了,更不要说还栽了一片玉米,何必这么辛苦,还要种中稻晚稻?现在外面米价并不贵的,就算出去卖米,也不会赚到许多钱,倒不如学一学外语,我看你在这方面颇有天赋,学好了外语,万一发生什么变故,暂时当不成会计,还可以找个当翻译的工作,多一条路总是好的。”

    余若荻:前世四六级的底子啊,其实我并不喜欢学外语。

    “捷捷啊,现在这样的乱世,说不定什么时候要打大仗,战争的时候粮食非常紧缺的,每当发生战争,一是饥荒二是瘟疫,所以我们多准备一些稻谷,总归有备无患呢,这么一说起来,倒是很该多备一些农具,以便有所替换。”八年抗战啊,锄头坏了不容易出去买新的。

    想到沉重的现实,谢芳仪的表情也暗淡了下来:“我有的时候也在想,可能还要多买一些布匹和药物,备一些西药,比如奎宁之类。”

    余若荻高高地举着宝宝:“总之是无物不可囤的,战争发起后什么都贵,只怕我们的奶粉罐子还是宝贝呢。”

    余若荻在空间中一直忙碌着,到了九月下旬,晚稻很快便可以收割,如今稻田中的麦穗已经是沉甸甸的,眼睛望过去金黄一片,这眼看便可以得到的收获自然令人欣喜,不过那带来的欢喜还在其次,最让谢芳仪和余若荻开心的是,山洞里终于重新布置完毕,她们迁居进来已经有两年时间,到了如今,这火云桃花洞里才真真正正有了家的模样。

    如今山洞的居住区已经分隔成四个区域:卧室、客厅兼饭厅、书房、储物区,彼此之间用简单的竹屏风来区隔,家具也添加了一些。

    虽说功能基本完备,不过这里的家具其实还是相当简单的,卧室里面大体没有变动,床头还是原来那个小小的茶几,只是地面上加铺了一层草席,被褥放在上面,不再直接接触石质地面,床角落还放了四只藤箱;客厅地面上也是铺了草席,草席上面是两只外面买来的蒲团,还有一只粗的原木墩,树皮已经刨光,表面也已经磨平,还刷了桐油,用来做茶几,非常原生态,放在二十一世纪的客厅里,很能凸显主人的艺术气息,然而在这里只是为了节省做家具的时间;餐厅一张四条粗四棱柱桌腿支着的光面餐桌,四只方形木凳,书房里面也是类似的桌椅,书桌没有抽屉,不过椅子带了靠背,另外还有一个书架,所有木家具都是用钉子钉得结结实实,余若荻是没有能力做卯榫结构;储物区里面有一个宽大的五层简易木架,没有安装门,那十几只马口铁的奶粉罐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最上面一层。

    所有自制的家具都是原木色,当然也是很精心刨削过的,没有留毛刺,还刷了桐油,十分光滑,防水防腐,总体风格就是简单、朴素、坚固、耐用。

    谢芳仪看着新添置的这些家具,慨叹地说:“秋秋,你的木工手艺已经这么好了啊!”

    余若荻笑道:“都是最简单的设计,没有什么花样,这椅子连扶手都没有,我勉强弄了个靠背。”

    谢芳仪笑着说:“这也已经很不容易,半年来做出这么多家具,真的是辛苦你了,如今这里看起来更像一个家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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