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使君(注1),出事了!”上郡冠军县,太守李迷 奔入河西牧马使司节堂,见到上官海棠,接着说道:“县衙失火,致县库被焚。胡菁 率领衙役、军士扑救,然火势甚急,恐为时已晚。”
“大军粮秣可在县库中?”上官海棠问道。
“那倒没有。驻扎此地的一个步兵旅、一个骑兵团,粮饷军需皆屯于城外兵营中。此时秋税还未收上来,故县库中无粮,只有些散碎银两。”李迷回禀道。
“哦……那便无妨”,上官海棠长舒了一口气,“所谓真金不怕火炼,银子被烧,即使火势再大,不过融化为银水。你调派军士严守县衙四门,禁止外人出入。待大火熄灭,用刀斧铁锨 铲起地面上银水凝固成的银块,再找银匠重铸即可。料想损失不甚大。”
“大帅,臣初任邑宰(注2),逢县库起火,实有监守不力之责,深负大帅信托……”胡菁 从火场匆忙赶来时,未及梳洗,灰头土脸。
上官海棠见状想笑,忍住之后说道:“起火原因尚不明朗,追究责任为时过早。县库中的银两有多少损失?”
“大帅,银子存在县库一角,幸未焚毁。仅银箱被烧破,有几块银锭受热变形而已。”
“这不是没事么”,上官海棠笑道,“胡菁,你率人救火,甚是辛苦,便去梳洗休息罢。李迷,你随我去县衙看看。”
路上,李迷 给上官海棠解释,这场火灾造成的主要损失是冠军县的黄册、鱼鳞图被焚毁。“这有何妨?”上官海棠问道,“黄册、鱼鳞图 不过是记载了县中百姓各家各户的丁口、田亩数目。自从百余年前‘摊丁入亩’,农|税 只按亩数征收,不再计算人头,黄册早已废弛。至于各家田亩数目,让胡菁 发一道公文,命各乡缙绅检视各户田契,重新上报,不就行了?”
“使君,此事恐没这么简单。秋税时节已过,然各乡土豪皆拒不上缴,还声称‘上月 关西兵围城甚急,郡尉司马德师提前收了三年的田税。’此地乡绅 既如此跋扈,若重新上报各家田亩数,岂不让他们更有借口抗|税?”
“司马德师提前收了三年的田税,有这等事?你问问那些乡绅,可有收条字据?若有真凭实据,我去找魏州刺史司马恢 要他退还,他若不肯,我就弹劾他儿子。”
“臣料想,雍州军攻陷敷城县时,司马德师或许 向本地乡绅借支了一些钱物,这也符合惯例。不过事后用田税抵偿云云,不合朝廷法度,多半是口头约定。他既已调职,此约便作废。”
“这还差不多。冠军县是朝廷册封给我的属邑,县中一概税赋皆是我的私财(注3),便是州府亦无权过问。他司马德师只是郡尉,仗着父亲是刺史,就敢如此胡作非为?”
二人到了县衙,见郡主簿张济 候在门口。此时火已熄灭,上官海棠 便问张济 可知起火原因为何?
张济 回禀:“下官在洛阳时,随叔父学习推理断案之法。命案现场,常有焚尸灭迹者,须与意外失火区分。县库虽有案卷图册等易燃之物,然库房无窗,大门紧闭,待巡逻军士察觉时,门闩、锁头皆完好。众军砸断铁锁,方得入内救火。以此观之,火种从何处来?
再看屋内,找不到单个起火点,仿佛顷刻之间 整座库房同时着火。此乃火油引火之状也。故下官以为,当是歹人从门外倾倒火油,蓄意纵火,以致库中黄册、鱼鳞图焚为灰烬。”
“竟有这等事?”上官海棠惊道,“李迷、张济,你们看看,本县乡绅跋扈至此。焚烧县衙,与谋|反何异?他们眼中,可还有我这个冠军侯、西河守,可还有你这个上郡太守?当初在雕阴县,刁民私垦牧地,不是都让你和张彪 赶走了么,如今可否故技重施?”
“使君,此一时,彼一时,不可同日而语。当初李自岷作乱,魏北河西遍地烽烟,从雕阴县赶走了几万刁民,朝廷也管不过来。如今雍州已服,天下粗定,若再有大股流民,必为朝廷所知。再者,雕阴县穷山恶水,文风不盛,当地的土豪多无科举功名,则在朝廷没有后援。本县是上郡治所,乡绅多是进士、举人、致仕的前朝官|员。这些人虽非世家士族,然经过科举,便有了同年、座师 等关系网,盘根错节。使君 若下令强征田税,必有御史弹劾,‘任用酷吏,行事操切,鱼肉乡绅’云云。本县可耕之地,约五千顷。按一亩产粮一石,一斗二十钱,税十之一计算,一年不过万贯。使君何必锱铢必较?”
时人常用“家资万贯”形容富有。每年万贯的进项 当然不是小钱。李迷 之所以说锱铢必较,是因为这笔钱比起上官海棠麾下四万精兵一年所需粮饷军械 逾三百万两的开支,便是杯水车薪了。
“李迷,此言差矣。家父在陕郡,有田不过五百顷,乃是我上官氏先祖代代勤谨,数百年积聚所得,其地租一年不过几千两(注4)。这冠军县的田税,非征不可。”
注1:牧马使 与刺史、观察使、防御使 等皆可尊称为使君。参见第十章,郑婉 举荐上官海棠为河西牧马使。上官海棠不愿官阶超过父亲,固辞牧马使之职。之后朝廷擢上官腾为正三品兵部侍郎,上官海棠遂正式就任。
注2:因冠军县是上官海棠的封邑,不设县令,以邑宰(与县令同阶)管理县中庶务。
注3:冠军县 封给上官海棠之后,县中税赋皆归她所有,但是县中土地,产权不变。
注4:当时地租一般取产量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,远高于田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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