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自缪公以来,岂世世贤哉?

作者:清泉 | 发布时间:2017-12-15 13:59 |字数:1177

    上郡前线形势仍无进展,司马恢、司马德非 父子返回西河郡筹办粮草。深夜,司马恢饮酒沉思。司马德非 知父亲所忧者,即战局。求见,言:“儿幼时,读通俗小说。武林中人练功,常分正邪两种。正派武功愈练愈强,或能延年益寿,然而前数年乃至十数年 进展较慢。邪派武功 长久而言,有反噬之虞,然前数年内,进境常较正派快很多。书中有人身负血海大仇,或别有隐情,则练邪功而无悔。

    今天下将乱,四方争雄。古之士族,克己修身,以仁孝为先;今之名门,招募亡\命,竞争以武勇。当此之世,为光大我司马家门楣,儿甘愿练习邪功,不惜走火入魔。请父亲允准。”

    司马恢坐在榻上,放下酒壶,看了二儿子一眼,略作沉吟,回答:“圣人为救众生,甘愿以身成魔。为父知你欲募城外流民为军。关西流民,皆亡\命徒,敢战斗,非本郡良民(注:指三万河内军)所能及。

    欲募秦兵,必先行秦法。乱天下者,厉法也,非李自岷一人。他日灭李氏一门,而不能废秦法,则如一贼死,百贼生。

    魏文侯 用吴起,练武卒,诸侯竞效之。周礼废矣。我司马家若用秦法,引士族效仿,天下恐永无宁日。此与走火入魔何异?

    若不用秦法,不募秦兵,坐视上郡失守,李自岷侵入西河,饮马蒲津(注:西河郡与河中府以天河为界,蒲津是一重要渡口),天下亦无宁日。

    我儿年轻,来日方长。邪功留给为父练,万一走火入魔,与别人无关。德非,你若已找到城外流民首领,即可带来见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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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时,从上郡逃亡至西河的流民首领窦泰,与侄女窦思燕 正等在西河郡衙门外。

    窦思燕问:“叔父,我们都是秦人,遭遇战火,无奈背井离乡。如今省\长李自岷已发出布告,凡被迫逃离上郡者,只要反戈一击,驱逐伪太守上官海棠,一概不问前罪。攻城有功者皆赏。

    既然决定从戎,为何不效忠本省,反而要投靠外人河内司马氏?”

    “侄女啊,我前两天刚找赵普达的一个门客打听过,所谓‘反戈一击’云云,不过是一纸空文。省里对咱们这些散兵游勇,拒不提供粮饷物资。而且上官海棠自从当上太守以来,督促扩建城防,昼夜不停。正规军用大炮都轰不开,让咱们去反戈一击,等于是当炮灰。

    再说,李自岷梦寐以求,建万世不移之法。最痛恨的,就是法外开恩。上郡失守后,省里颁布法令,所有居民一律前往魏北郡指定地方安置,严禁擅自逃亡。此项法令尚未废止,你我以及众人,随时都还可以被问罪。

    我们有七八万人,只要填饱了肚子,如果司马恢肯给我们发枪,马上就如蛟龙入海,再也不用受制于人。”

    史书记载,荆轲刺秦王时,殿前卫士因遵守法令(注1),不敢上殿救援,事后皆无罪。近些年,关西广泛流传一种说法:若有卫士上殿格杀荆轲,必不能免罪(注:罪名是“无诏上殿”);若荆轲在殿上格杀秦王,秦国新君继位,亦能横扫六国。灭六国者,秦法也,非秦王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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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注1:秦法,群臣侍殿上者,不得持尺兵;诸郎中执兵,皆阵殿下,非有诏不得上。方急时,不及召下兵,以故荆轲逐秦王,而卒惶急无以击轲,而乃以手共搏之……

清泉 说:

本章标题出处:贾谊《过秦论》 (节选) 秦并兼诸侯山东三十馀郡 ,缮津关,据险塞,修甲兵而守之。然陈涉以戍卒散乱之众数百,奋臂大呼,不用弓戟之兵,锄櫌白梃,望屋而食,横行天下。秦人阻险不守,关梁不阖,长戟不刺,强弩不射。楚师深入,战于鸿门,曾无藩篱之艰。于是山东大扰,诸侯并起,豪俊相立。秦使章邯将而东征,章邯因以三军之众要市于外,以谋其上。群臣之不信,可见于此矣。子婴立,遂不寤。藉使子婴有庸主之 材,仅得中佐,山东虽乱,秦之地可全而有,宗庙之祀未当绝也。 秦地被山带河以为固,四塞之国也。自缪公以来,至于秦王,二十馀君,常为诸侯雄。岂世世贤哉?其势居然也。且天下尝同心并力而攻秦矣。当此之世,贤智并列, 良将行其师,贤相通其谋,然困于阻险而不能进,秦乃延入战而为之开关,百万之徒逃 北而遂坏。岂勇力智慧不足哉?形不利,势不便也。秦小邑并大城,守险塞而军,高垒毋战,闭关据厄,荷戟而守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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