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将心比心

作者:清泉 | 发布时间:2017-05-07 13:10 |字数:2515

    上官海棠大致了解情况后,请杨岳贞暗查,胡菁作为首告和重要证人协助。细查之下,才知情况果如她所说,第一营目无法纪,胡作非为,受害者竟有百余人之多。经过杨岳贞的连哄带吓、胡菁的苦心劝说,终于说服了其中六十余人到县衙与案犯对质。

    万年县的庶政毕竟不归杨岳贞管,待李迷的伤情稳定后,杨岳贞把案卷交给上官海棠,自己返回华阴。上官海棠召李迷商议。李迷说:“涉案人员过百,宜小惩大戒,每人打二十军棍,以安军心。若严格依照军规,一律处斩,恐有全军溃散乃至临阵倒戈之虞。”

    上官海棠再三考虑,仍不同意,摘下头上的乌纱冠,对李迷说:“我上官海棠,首先是个少女,跟那六十多人都一样,其次才是团长、万年县令。将心比心,如果事情发生在我身上,难道打二十军棍就完了?

    你说的对,全团才千把人,若处决十分之一,有军心涣散之虞。我会给郑婉写信,详述情况,请她派兵来帮我清理门户。”

    李迷跪下,苦劝上官海棠三思。他作为贰臣,没了上官海棠,恐怕被人算旧账。

    上官海棠说:“你的意思我都明白。请郑婉派兵来,把事情声张出去,不仅我的官职不保,连父帅也受牵累。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?我丢了官,不至于饿死,回家等几年,老老实实嫁人就是。如果把事情压下去,天理何在?你我的良心何以安?”

    李迷见上官海棠心意已决,无可挽回,只好领命告辞。后来他私下找到胡菁,对她说:“你的心机真狠毒啊!本县地处边疆,往北三十里即是敌境。杀人、抢劫,什么大案没有?你却专门盯住这等小事不放,逼得县尊大人无可奈何。”

    郑婉在安阳收到上官海棠的信,只回了四个字“以人为本”,然后从颍川、洛阳各调骑兵二千,请荀淑领军驰赴万年县,协助解决此事。荀淑临行前,郑婉又当面嘱咐她,沿途昼伏夜行,切勿声张。

    荀淑率部马不停蹄赶到万年,见了上官海棠,当晚即围住第一营驻地。夜半三更,荀淑指挥部下伏击了第一营的两个哨兵,然后突入营中。第一营自营长丁大力以下,三百余人在睡梦中全被缴械。

    第二天,上官海棠让李迷率衙役从第一营中抓出涉案的百余人,押往县衙后堂密审。这些人被绑在木桩上,自以为顶多抽几鞭子,要么就是插箭游营,没什么大不了的,全都供认不讳。

    这时,李迷突然高喊:“第二连副连长 中尉吴大有,战事当前,心猿意马,调戏民女,按军法当斩!受害人胡菁行刑。”胡菁身着白衣,手持短刃,缓缓走来。吴大有一看情况不对,要动真格,顿时大骇,杀猪般嚎叫。上官海棠说道:“吴大有,你曾率敢死队突入敌阵,身受十余创,仍力战不退,当时我还称赞你,‘悍不畏死,一身皆是胆也!’今天你是怎么了?大丈夫敢做敢当,死有何惧?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?你生是我上官海棠的兵,死也要死得像样。二十年后,又是一条好汉,再来投军,我还让你当连长。”

    吴大有勉强止住哭声,上官海棠又说:“可是我有一事不明,你在家有妻有妾,我还见过你的原配妻子,虽非天姿国色,却也是小家碧玉,温良贤淑。你何苦犯案自污?”见吴大有面色泫然欲泣,上官海棠心生厌恶,转过头,对胡菁摆了摆手。胡菁随即以匕首刺入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谁料胡菁从没杀过人,缺乏经验,刀尖恰好卡在肋骨上,进退不得。胡菁使尽全力拔刀,在吴大有的胸口上剜来剜去,疼得他鬼哭狼嚎。上官海棠见状拔出佩枪,示意胡菁松手,指着吴大有的头说:“你死后,会被追授烈士,以副营级的军礼风光大葬。我还要请高僧为你诵经四十九日以超度亡魂。你的家小,有朝廷抚恤。她们作为烈属,受世人尊敬,会永远怀念你,以你为荣。你就放心的走吧……”说完,她仰头望天,合上眼,扣动了扳机。吴大有死了,双眼圆睁,不肯瞑目。

    李迷让人拖走吴大有的尸首,扶胡菁去休息,接着高喊:“第九排排长少尉路仁贾(jia),战事当前,心猿意马,调戏民女,按军法当斩!受害人李二妮行刑。”

    李二妮持刀走到路仁贾面前,作势要刺,再三举刀,却都下不了手。过了一刻钟,李迷厉声问她:“案犯路仁贾可曾调戏于你?”李二妮答“是。” 李迷追问,“他既已夺了你的清白之身,这是何等大仇。你为何不手刃他?”李二妮默然。李迷不断追问,李二妮竟然当众翻供,说路仁贾身材高大,年轻有为,自己与他孤男寡女,两情相悦,纯属自愿,因受杨岳贞威逼、胡菁哄骗,才诬陷情郎。

    上官海棠大惊,心想杨岳贞是士族,绝不会做这种下作的事。况且他与自己无怨无仇,为何会造此冤案,断我前途?杨岳贞通晓刑律,少年成名,有“小张基”之誉。若说他疏忽之下以致不察,也不太可能。

    李迷这时面露狡黠笑容,路仁贾死里逃生,也长舒了一口气。有李二妮开头,其余少女六十多人因为不敢亲手杀人,纷纷翻供。李迷见状示意仆人发射响箭,只待片刻,从院外传来唢呐、锣鼓等杂乱的迎亲喜乐。又有仆人从墙头挂下红绸,肃杀的刑场变得喜气洋洋。

    李迷趁上官海棠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,急忙说道:“县尊大人,无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少男少女私定终身,虽不合于俗。然有民谚‘宁拆十座庙,不毁一桩亲。’他们既然已有夫妻之实,择日不如撞日。就请大人为他们主持集体婚礼,仪式从简。吉服、红烛、酒宴等物,下官已草草备下。”

    上官海棠还在犹豫之时,路仁贾突然喊道:“且慢。李大人,谁说无父母之命?团座赦免了我等六十余人的死罪,恩同再造,胜似父母。我路仁贾家里还有两个弟弟,不愁百年之后生父的香火。今日愿改姓上官,以团座为父” 话音未落,他已跪下连连叩头。其余有罪军士纷纷效仿,跪下请求认上官海棠为父。

    上官海棠没有回应。路仁贾又说:“我等既为团座之子,临敌效命自不必多说。即便将来有一天,凤凰从大人的衣柜里飞出,我上官仁贾甘冒九族之罪,仍惟父命是从。”相传唐中宗皇后韦氏在丈夫死后预谋临朝称制,当时有凤凰从衣柜中飞出。路仁贾以此典故代指不臣之举。

    上官海棠见群情激奋,人心可用,便说:“你们发自肺腑,一片真心,我不忍拒绝。凡是要认我为父母的,从今日起,不再隶属第一营,另建一军,名‘复生’。仁贾,你当复生军中尉,暂代队长。一会儿,你们去洗洗,换上新衣,今晚入洞房罢。”

    待上官海棠走出院子,荀淑紧随其后,拦住她,竖起大拇指,说道:“千军易得,死士难求。小姐姐笼络人心的本事,我佩服的紧。”上官海棠听她语气带着讽刺,欲发怒。荀淑连忙解释:“如今天下大乱,四方豪杰并起。私结朋党,搁在前朝是欺君之罪,当诛。现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”

清泉 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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